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助学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15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提示》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在籍学生。

二、严格执行评审标准

各学院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一)坚持成绩优先: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单科成绩不低于60

(二)特殊情况: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该类学生需按照“鄂财教发〔202358”(见附件6)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加盖公章通过证明。若学院拟申报此类学生,请务必于924前将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提前报送学工处助学管理中心送省资助中心预审通过。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3:《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说明

四、初评时间安排

1.910-921日学院动员、初评;

2.922-926日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3.929-10月10日学校复评;

4.10月13-10月17日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5.10月20日送交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2024-202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4-2025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一份

3.2024-2025学年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4.2024-202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工作报表

6. 个人近期电子生活照一张与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样例要求见附件6),文件以学院+姓名命名。

请各学院在926日(星期15:00前将1-5项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视为自动放弃,第6项可于10月30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获评学生和学院于10月8日智慧学工完成网上申请及审批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工作报表.doc

附件3: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说明.docx

附件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鄂财教发【2023】58号 (祥见18页).pdf

附件6:2024-2025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展个人事迹材料样例.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