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申报,学院复审汇总,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我校于11月20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申报,学院复审汇总,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我校于11月20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初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在此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师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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