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危害:
案例:
1、大学生网贷数十万赌球后自杀, 2016.3.20,大河报,河南大学生郑某,21岁,受诱惑网贷赌球,负债累积,网贷公司冒充老师骗家长汇款,学生重压下不堪跳楼,至后死者手机仍收催款短信……
2、湖北某高校大学生柳某2015年10月贷款3万,到12月就利滚利滚成70多万,四处躲债,学生、家庭不堪重负,报警处理……
原因分析:
1、网贷公司恶意欺骗问题: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可能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大学生很容易轻信受骗。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的网络贷款,在给大学生带来短暂的便利之后,却让受害者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沼之中。
2、大学生参与网贷自身责任分析:一是大学生大多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任。因此,出现大学生不良网贷的事情,大学生本人具有很大的责任。二是有的学生参与不良网贷实施了犯罪行为,侵害了其他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犯罪行为实施者无法还款、或根本就没想还款的情形下,由于受害人的信息被滥用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网络借贷,结果身陷其中,情形更加复杂。第三,大学生创业期间,有的把代理不良网贷作为创业项目,或把不良网贷当成合作伙伴,这种情形下,创业大学生将会由于不良网贷而承法律及担赔偿责任。
防范宣传:
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对不良网贷了解不多,很容易被不良网贷所吸引。因此,要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消费理念和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规避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郑重提醒学生:网贷危害大,切不可参与网贷行为,同时提醒学生加强学生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观念,防止别人拿自己的个人信息去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