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服务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知识问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8浏览次数:756

1、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答: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南支行。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5号汇通大厦四楼个人业务部(广埠屯车站旁);

邮编:430079  联系人:饶女士  联系电话:027-87860066(咨询、传真)

(还款卡的开卡行为农行鲁巷支行,地址为鲁巷广场家乐福一楼。如有挂失银行卡或更改密码等问题请到农行鲁巷支行办理)
 
2、借款学生离校前需要与银行办理什么手续?

答: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若毕业前已将贷款全部还清,需提供还款凭证复印件。

3、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答: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4、国家助学贷款从什么时候开始计付利息?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通常从贷款学生毕业后次月一日开始计算(一般为7月1日)。贷款学生若因家庭经济好转,毕业前可以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不用支付利息。

5、如何办理助学贷款展期?

答:对于在完成原学历层次后,继续在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专升本),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6月初向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助学管理中心6月中旬统一向农行江南支行报需要办理展期学生名单。录取学生需本人带上录取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1日前到农业银行江南支行找贾经理办理展期正式手续。

6、如何还款?

答:①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头两年计息不付息,两年后的6月(毕业后24月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并在初始还款日结清所有历欠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按季还款,借款学生应当在每季度初将应还利息(两年后为本金及利息)存入农行还款卡内(在全国各地的农行网点存款即可),银行将从中扣收。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

  ②每季还款金额的计算。我校学生统一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计算公式为:

      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   ------------------------------- × 借款本金

                     (1+期利率)借款期数-1

由于银行每季扣划,所以公式中每期还款额即为每季还款额,期利率即为季利率(年利率/4);由于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所以借款期数为24。按以上公式计算出每期存款额后建议存款略高于此金额,银行首次扣划后即可根据扣划金额存入下一期的还款金额。

7、还款卡丢失怎么办?

答:如果还款卡丢失,贷款学生可在任何一家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重新开卡(必须是农行借记卡),并将新卡复印件和更换还款卡的委托书(后附)传真至农行武汉市江南支行(传真号:027-87860066),传真件上附上本人的学校、姓名、贷款合同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告知贷款银行你的还款卡号已更换,并将还款本息存入新卡。

8、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答: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银行也欢迎借款学生随时提前还清部分(学年贷款金额)或全部贷款。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期限计算,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办理提前还贷,需借款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带上贷款本息、合同编号和贷款学生身份证号码到农行江南支行个人业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仍应按第六条及时足额归还贷款)